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
启明十四年的春日朝阳一如既往的照进了宁城的某个小院。
瘦弱的少年满脸哈欠,打了桶井水,墙垣之上,有一只淡红色羽毛的小雀唧唧咋咋的叫个不停,隔壁那个读书少年在更早些的时候,已经在房间里读书了,声音不小。
少年打完水,洗把脸,又在院子里练了一套没什么特别之处的拳法,打的满头都是汗了,少年这才满足的又擦了把脸。
然后,隔着墙壁喊了一声:“欢欢呀,别读书了,跟我赚钱去。”
墙垣上的雀儿被少年这一嗓子吓到了,扑腾着翅膀飞到别处停歇,隔壁家的读书少年回应说道:“我不去,先生今天就要回来了,要是知道我又跟你出去,又要罚我抄书了。”
脸上长着几颗小雀斑的少年,那一对乌黑眸子转了又转,对着墙头那边喊道:“那你就不怕我告诉老家伙,你跟着我去燕香楼的事情啊。”
隔壁的少年喊道:“陈乐你大爷,你再说这事,我就跟你急了。”
雀斑少年陈乐慢悠悠的说道:“你不吃亏。”
那位读书郎,一想到昨日在烟花柳巷之地差点就失身的窘态,想死的心都有了,想到昨日,要不是关键时候知道那位要倒给自己封红包的倌人年纪都足以当自己娘的话,自己还真有可能把持不住了。
读书郎暗自咒骂着陈乐不地道,连自己最好的朋友的都要坑的时候,那个混不吝的家伙已经从墙上爬过来了,又顺便在院子的小圃里摘了根新鲜脆嫩的黄瓜,一边啃着一边大声的喊着:“严欢,严欢,你怎么不说话了,你怎么不说话了呀。”
小半刻钟后,房门还是打开了。
被人拿住把柄,遇人不淑的读书郎很无奈的看向认识都有快十年的朋友,很无奈又严肃的说道:“晌午之前,我就要回来读书的,那件事情,不可以说出去。”
陈乐打了个响指,乐呵呵的说道:“走起。”
两人从居住的烟云巷里走出来,过了一条大街,就到了一个豆腐摊前,两人一人要了一碗豆腐花,可当陈乐看到两人碗里的豆腐花的时候,有些不乐意了。
严欢那碗不但盛的极满,里面还放了了二十几粒小葱花,而自己那碗,不光少了许多,而且连葱花也只有两三粒。
看着已经二十出头,还未出嫁的豆腐西施看向严欢那种目含春色的眼神,陈乐就知道,这可实在是没什么道理可讲了。
实话实说,就光论皮囊而言,十五岁的严欢的确要比十四岁的陈乐讨喜上太多,先不说严欢身材高大,五官周正,现在还说不出丰神俊朗,但估摸着再等几年也就相差无几了,最关键的是,这严欢还是读书人,自打严欢十三岁考上举人以来,那偷偷塞香包送手书的暗许芳心的少女已不在少数。
昨日在燕香楼里,要是严欢真的被那位三十出头,但却风韵不减的姐姐拿下的话,不光是严欢能够有个不小的红包,连陈乐这家伙也会有一笔小小的好处费。
感受到陈乐的眼神停在自己脸侧颇久,严欢实在有些忍不住的问道:“你这般看我干嘛?难道我脸上有铜钱?”
陈乐嘿嘿的笑道:“你知道吗?广陵道这边有钱人不少,有些有钱人啊,不光喜欢漂亮的女的,还喜欢长得好看的男的,估计你这卖相,也能值个好价钱。”
严欢脸皮一抖,自己这个热衷于赚钱的朋友,是魔怔了吗?
——
宁城位于东安州的西北部的任城郡,本是一座岌岌无名的小城,但在八百多年,从宁城走出了一位深受当时皇帝宠爱的贵妃,而那位贵妃更是个念旧之人,对家乡宁城有诸多想念,久而久之,居然有些思乡成疾,那位心疼爱妃的皇帝,便跟自己的爱妃说,朕要挖出一条运河来,让爱妃你能从洛都一路坐船回到宁城。
当然,这个故事,只会出现在野史小说当中,虽然那条贯穿了四州之地,也确实是经过宁城的洛安大运河,真的被挖出来了,但历经两代帝王,耗费了近两百年,可谓是劳民伤财,当时也遭遇了诸多大臣的极力反对,自然不可能是一个皇帝为了满足嫔妃的归乡心情而挖造的。
不过,那个皇帝对那位来自宁城的嫔妃的喜爱,也的确是真真切切,在历史上,那位皇帝曾经七下广陵勘查水运事宜,其中有五次,都是下榻于宁城的。
事实证明,挖凿这条运河,的确是一件功在千秋的事情。
广陵道的商道崛起,还有南北两地的旱涝相协,都证明了当时那位帝王的眼光和魄力都是非同凡响的。
而临水的宁城的三月到七月,向来都是最热闹的时候,做为风景秀丽的水乡小城,每年的这时候可不光是有来往走水运的赶货商人,也会有诸多游客旅人前来此地。
而此刻,一位来自北地,不太服水性的青年刚下了船。
青年目秀眉清,只是脸色有些难看,而且步伐虚浮,才没走两步,终是忍不住的蹲下身子吐了起来,等到他吐的连隔夜饭菜都不剩了,才难受的站直了身子,这时候有人给他递了一块方巾,是个看上去十三四岁,脸上还有几颗调皮的雀斑,看上去与人无害的少年。
青年想都没想就接过那个少年的方巾,放在嘴角擦拭了起来,然后随意的说了句:“谢谢。”
“不用谢,给我三文钱就可以了。”
少年说的也很随意。
俊俏的公子哥似笑非笑的看着问自己要钱的少年,这是他下船以后第一个打交道的人,而且他觉得眼前这个小少年有点意思。
而在少年身后,还有一个穿着洗的有些发白的浅墨色长衫的青年,居然拉扯着那个雀斑少年的衣角小声的说道:“三文,也太多一些了吧。”
的确,那块方巾也就一文钱两块的便宜货色。
但也就是这方巾却是免了俊俏公子哥面污难堪。
对眼前这个穿戴讲究的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公子哥而言,贵吗?
要知道这东安州卖的最贱的橘子,到了地贫的北丰州的大户人家里,价格可至少要翻上二十倍。
富家公子笑着掏了袖袋,他喜欢有趣而且聪明的人。
陈乐遇见的有钱人不少,但是却从没遇见过这般阔气的。
一两银子!
在宁城能干嘛?
足够一个普通人家一个月吃喝用度,足够在在宁城最高档的酒楼来上一桌最上等的酒菜,也足够让你在宁城的燕香楼里搂上一个最漂亮的姑娘为所欲为一个晚上。
而宁城县令年俸也不过才二十五两银子而已。
陈乐偷偷存了三年,省吃俭用的积蓄,也不过才一两四钱银子。
用脚底板想也知道这应是某个名门望族出来游历,从未考量过江湖米贵贱的富家公子。
陈乐觉得自己的财运要来了……
在宁城的东南边,有个极其不显眼的饭馆,开饭馆的是个姓牛的女人,那是个长的娇小,力气却极大,三十出头却还有着六七分姿色的妇人,饭馆不大,而且疏于打理,甚至一开始连个名字都没有,后来严欢那个便宜师傅吃了饭菜没钱付账,最后只能让刚中了举人字写得极好的徒弟严欢写了个四字招牌当作补偿而不了了之。
得名,深巷客栈。
这饭馆虽然破旧逼仄,环境实在说不上好,但那位牛老板要价却从来都不比宁城里最高档的那些饭馆要价低,甚至还略高一些,还有就是自从妇人愤怒的将宁城里那些惦记着自己姿色别有用心的登门客都丢出饭馆以后,这饭馆的生意就一日比一日冷清了。
有时候陈乐也劝,先不说把那本来就不大的饭馆整修一下,至少弄的干净清爽一些。
还有啊,再把那贵的离谱的菜品的价格往下压一压,但那妇人的脾气和她的姓氏一样,压根就不觉得自己卖贵了。
陈乐所说的挣钱的行当之一,就是将一些人生地不熟的外地商客往这个小破饭馆里面引导。
反正只要那些人在这饭馆里吃饭住宿了,陈乐都能按比例得一些报酬。
也就是杀生不杀熟。
这次陈乐没有费太多的口舌,就将那位极好说话的贵公子带来了这边。
这一路走来,陈乐已经将这深巷客栈夸得天上少有,地上无双了。
嘿嘿,这进了饭馆,见着了那位脾气极大的妇人,就由不得你了。
那位估摸着少经世事的富家少爷,也没有多少怀疑。
只是跟在后面的严欢,却连一句话都不敢多说,一直用方巾擦汗,心中纳闷:这也是一个真敢说,一个还真敢信。
走了约莫一刻钟余,一行三人才来到这深巷客栈门前,这地方距陈乐和严欢的住处不远,算是宁城中比较偏僻冷清的地段,不过所幸店租不高,否则以牛老板这种经营手段,估摸着早就被扫地出门了。
富家少年看着那已经漏风的门板,还有那已经长出青苔的门槛,以及破旧的窗扉,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陈乐说道:“这就是你说的深巷客栈吗?这宁城里面最好的饭馆。”
哪怕陈乐脸皮极厚,也只能含糊至极的说道:“这里的酒菜做的可是极好的。”
富家少年只是笑了笑,然后看了一眼招牌上的四个墨字说道:“真别说,这字写的不错。”
进了屋子,陈乐嚷嚷着来客人了,但姓牛的妇人却没有出来,倒是一个腰间随时都配着一把短柄木剑实则是深巷客栈里打杂年纪比陈乐大不了多少的店小二从里屋走了出来。
那位佩带着木剑的店小二,很会来事的一甩毛巾,用本地调问道:“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那本有些秀气的富家少年眼神落在店小二的木剑之上,忽然一拍桌子,故作粗声粗气的说道:“店家,给本少侠来三斤牛肉,再来八两烧酒。”
只听到咔嚓一声。
那张经历了不少岁月的老木桌终于由一位新到江湖的少侠送上了最后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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